商人指佔中影響公司業務 向佔中案9被告索償逾4.5萬押後再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10 16:26

最後更新: 2019/07/10 1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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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訊。(資料圖片)

投資公司指2014佔中期間道路被阻塞,影響公司業務,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9子索償逾4.5萬元,案件今(10日)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提訊。案中獲判緩刑的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及朱耀明到庭應訊,李於庭外斥申索行為屬打壓市民示威集會自由,觸及憲法,將申請案件轉交至區域法院處理,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4日再提訊。
 
申索人為偉俊策略投資有限公司,今由張姓女職員代表應訊;被告人為佔中案9名被告陳健民、陳淑莊、張秀賢、朱耀明、鐘(鍾)耀华(華)、李永達、邵家臻、戴耀廷及黃浩銘,9名被告今由李永達代表。申索書指於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期間,佔中活動堵塞金鐘、灣仔一帶街道,令申索方車輛無法出入,影響其中港業務。申索書只簡單列出停車費、汽油費及司機工資,合共申索45,583.26元。
 
審裁官就申索書上地址問題向被告確認時,重申申索人有責任就申索案獲取正確合適地址。9名被告當中陳淑莊、黃浩銘、朱耀明及李永達的派遞地址毋需修改,而邵家臻雖現時在囚服刑,但李回應指申索書上的立法會地址仍有效,邵的秘書有途徑傳遞文件給邵。

申索公司代表張小姐。(王仁昌攝)

朱耀明(左一)及李永達(中)今到庭應訊。(王仁昌攝)


 
其餘4名被告人的地址均需作更改,審裁官批准於7天內呈交有效的通訊地址予法庭及寄給申索人,申索人需於7月24日前再到法庭登記處作修改。審裁官又指申索書亦錯誤地把民主黨地址當成張秀賢的通訊地址,李回應指張並非民主黨成員,並會再查詢張的通訊地址,申索書亦錯誤填寫鍾耀華為(鐘)耀(华),需一併作修改。
 
李於庭上表示,申請將案件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轉交至其他法院處理,申索人代表張小姐表示需與上司或老闆商討。審裁官指申索人可先完成證人供詞,列清案件依據再於7月24日前呈交法庭及寄予被告人,審判官批准被告一方於9月4日前呈交答辯書,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4日再提訊。
 
審裁官休庭前提醒被告一方,李今有書面授權代表其他被告人,但下一次上庭需要另有授權書。審裁官續指在囚服刑的其他被告可向福利官作申請,是否出庭應訊。
 
李庭外表示本次索償不止是「佔中九子」的事,「佔中」命運是行使公民權利,而《基本法》保障市民有示威遊行的自由,不應該被懲罰,如果索償成功將影響其他示威運動,故認為案件必須由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處理。

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今早於法院外聲援,梁指佔中九子當中4人現時正在囚服刑,本案有濫用司法程序、司法打壓之嫌。梁亦提及近日社會示威狀況,指特首林鄭月娥一直不肯回應民意,稱「暫緩」修例意同「壽終正寢」,梁稱「林鄭死而不僵、死不悔改至真」。